关于开展实施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7-11 作者:
九人社字〔2018〕104号
各县(市、区)人社局、安监局、卫计委、总工会:
根据《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<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>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赣人社字〔2018〕235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就开展我市实施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自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任务
对照《特殊规定》要求对具体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。通过自查自评,掌握本地区落实《特别规定》情况,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,查找实施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,分析原因,制定改进举措,提出完善立法建议。
二、自查方式
本次自查评估采取问卷调查+自查自评方式进行。
三、自查程序
1.问卷调查。各级人社部门牵头安监、卫计、工会等部门开展问卷调查,市本级和县区分别选取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私营企业各2家发放问卷开展调查。
2.汇总分析。人社、安监、卫计、工会四部门提交本部门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情况报告,人社部门负责汇总调查问卷和部门情况报告,召集实施情况分析会,起草本地区自查评估报告。
3.提交自查报告。各地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调查问卷纸质版和自查报告电子版、纸质版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。
四、自查内容
自查报告内容见赣人社字〔2018〕235号文件要求(附件1),调查问卷内容见附件2。
五、自查报告撰写要求
1.自查报告要对照赣人社字〔2018〕235号文件的评估内容展开,要结合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,要求语言简洁、逻辑清晰。
2.自查报告要突出总体评估、问题分析、经验做法、建议意见四方面内容,发挥自查自评促进工作的目的。
联系人:
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涂薇
8558665,18607926177,84981380@qq.com
市卫计委妇幼科 张伟明
8112425,15270212458,jjswsjfsk@126.com
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宋家防
8779728,13979283611,jjajzjk@163.com
市总工会女工部 张莹莹
8220443,18807023699,304519091@qq.com
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九江市总工会
2018年7月3日